上个礼拜六hiking Mt Lowe,来回15 mile+,爬升4100 ft。我其实不大确定自己能走下来,不过几个星期前去hollywood sign和hidden tree那次hiking让我觉得爬山很有趣,特别是爬到山顶那种感觉,非常地rewarding。加上饼哥不久要去google了,这次大概是他走之前最后一次hiking,就没管那么多,想不行爬到半山腰等大家下来捡我。不过事实证明,一个学期坚持work out是有效果的,我没费多大劲就爬到了半山的inspiration point, 然后又慢慢追随桃教授的僵尸步伐,和五六一起,三个人一起登顶——虽然是最慢的一组,但好歹登顶了不是!

关于爬山的记忆,虽遥远却并不模糊。小时候经常爬山,小学春游爬的山都不高,一路上桃花梨花杏花油菜花开得无比妖艳。大一点后爬青城山,峨眉山。大学的时候离开四川就没怎么爬过山;毕业旅行之二去的西安,一直在下雨,也没机会去爬华山。四川的山和别处的不同,山中必有泉水和小溪,山上植被必然品种繁盛,生长茂密,从苔藓植物到蕨类植物再到被子植物应有尽有。青城山的山民会把一种野生蕨类采摘来,束成捆摆在路边卖给游客。一起出卖的还有自制的老腊肉。再小一些的时候在云南,家在一铜矿里,四周都是绵延无尽的大山,由于缺水且土壤中含铜的缘故,山上几乎什么树都不长,不过会有一些草本植物和小灌木,像杜鹃花,野草莓之类,春天的时候也漂亮。后来那里的红土地出了名,引得全国各地的摄影家来爬山,并拍出各种很美的照片。

几周前从hollywood sign爬到hidden tree,一路上阳光非常明媚,山上长着很多种野花,都是在山下看不到的品种,色彩鲜艳。爬到hidden tree的时候,在山顶俯瞰山下隐隐雾气中的城市,街道,草坪,教堂,居民区,远一点有一个水库,高速路穿城而过。突然意识到从没有从这样一个维度看过LA,以前一直在这个城市某个角落里面生活穿梭,现在爬到山顶,仿佛进入了一个更高的维度,得以看见这个城市的全貌。LA大概怎么也不属于让人一见钟情的类型吧,既没有气势,也不算精致,当然更没什么文化底蕴。第一次被LA震撼,是第一年寒假去纽约的时候,在夜晚的飞机舷窗下,看到灯火通明的LA,星星点点的灯光绵延不绝,看不到尽头。今天,LA慵懒自由的气质已经在我面前慢慢呈现,而我还经常被它惊艳到,如此,也算是十分有内涵了的吧。

爬Mt. Lowe是个阴天。往Pasadena一直向北,山越来越近,到了眼前,山腰上水雾缭绕,竟然有一点郁郁葱葱的味道。这次是跟Mitbbs洛杉矶版上一帮资深hiker一起活动,牵头的Justin带着一只两岁半的husky,名叫Daniel,长得很威武,性格很温顺。狗狗身上还背着一个包,包里是它自己的水和午饭。一路上山,我跟晓旻边走边聊,原来这星期之后很多人都要走了,实习的实习毕业的毕业,大都是往Seattle去。忽然觉得挺伤感的。虽然和晓旻,Alex,饼哥他们认识的时间不长,但他们都是很好很好的朋友,自信,上进,乐观,开朗,关心他人,而又个性鲜明。他们,也将和这个慵懒自由的城市一样,对我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吧。

很快我们就爬到了第一站Echo Mountain。一部分人停下来休息观景,我们没休息,继续往上爬。这一路比前一程要陡一些,植被也渐渐从灌木过度到乔木,一度在路边还出现了一条山溪,叮叮当当地流下山去。阳光在不知不觉间越来越强烈,头顶的云开始变薄,我们爬到了云层当中。抬头已经看得到蓝天了。一时间树影斑驳,阳光在枝头跳跃着,满满的都是夏天的感觉。爬出这一片树林,视野开阔起来,放眼望去,山间竟是一片厚厚的云海。

大二暑假跟熊和小king去爬峨眉,住在金顶,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兴冲冲地想去看日出云海,结果天公不作美,整个金顶都笼罩在一片雾气当中,别说什么日出云海,站在金顶上,就连二十米开外的人都看不见,成为那次爬峨眉的一大遗憾。所以这次是我第一次看到云海!然后我就一直在那边很惊叹地说好美好美,在那边不停拍照,引得饼哥也开始拍。听饼哥说那天我们运气很好,在2000 ft爬升左右就看到了云海。非常开心。

爬到第二站Inspiration Point的时候有点小累。据说到Mt Lowe山顶还有2个多mile,爬升难度跟之前一段差不多。于是我咬牙决定继续爬。晓旻爬不动了,留在Inspiration Point休息。我们稍事休息,继续上路了。这一段确实不难走,但由于上山这条路往年被山火烧毁过,植被稀少,又加上体力消耗比较大的缘故,走着就有点吃力。桃教授大大小小背着拎着的有三四个包,还背着个单反,加上他留在Inspiration Point的三脚架,我觉得他应该是此行负重最大的人(当然后来知道mitbbs那帮人背了两三个西瓜上来,有一个还是一个女生背上来的,景仰啊)。不过教授一直走得非常淡定稳健,饼哥称之为“僵尸步伐”,不紧不慢,很节省体力。于是我就跟着后面以相同的节奏走。五六一会儿跑到前面,一会儿又停下休息,后来自己总结说老改节奏太费体力,所以也加入了我们这一组。我们后来被mitbbs的一对couple追到,五个人成为登顶的第三梯队。

虽然最慢登顶,但总之是爬上去了,还是很hi的。而且被饼哥表扬道“体力还不错”,教授甚至说“再训练下可以去grand canyon走R2R”,于是就更有成就感。在山顶合影等不提。此处看下去,云海很轻很薄,和刚才看到的应该是不同的一片,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半山的景色。离得不远的一个山头,就是Mt Wilson.山顶视野自然很开阔,心情也就很好。

因为大家已经在山顶等我们这几个最慢的等了一会儿,所以照完相第一梯队就开始下山。我们休息了一会儿,看Justin给Daniel脱下小鞋鞋让它自己舔了舔脚上的毛,又重新穿上了鞋,也出发下山。真是不下山不知道登山鞋的重要,上山时凭着Alex借给我的登山杖还挺轻松,下去的时候才发现脚底已经很疼,穿双板鞋就上山的我,也算是强悍~下山途中听见两个姐姐在后面说,穿个板鞋就登顶了,年轻真好啊~我听着偷乐,其实也很佩服她们一直坚持hiking,希望再过十年我还能抛下各种琐事每周出来爬一次山。大概常登顶远眺,对人对事都将比常人豁达许多吧。

我们走了另外一条路下山,到Inspiration Point的时候,大家都已经在凉亭里围着桌子吃东西了。LA这帮资深hiker,背上山的不止有西瓜和各种小吃,motif大哥居然还背上来一个小煤气炉和锅,开始煮面。是时山风轻拂,阳光明媚,泡面,西瓜,大家各种怡然自得,在这半山腰处,看着远处云海,自然很有成就感。吃完东西再往下,这一段是一整天的hiking过程中最累的一段,体力耗尽,脚又很疼,到山脚的时候,已经快没力气走到停车的地方了。

之后和几个人一起去全统广场吃了个小火锅,吃得非常香。而这一天最大的收获,不过是“挑战自我”之类的cliche,但这cliche不仅很有道理,而且很值得去做。又或者,平日坚持的练习和积累,总会有回报的一天呢?写到这里愈发觉得写得像小学生周记,不过既然冠了流水账之名,就不计较文字好坏了。因为从小到大,被称作cliche的教条不计其数,其实这些教条当中,若能完完整整地做到其中一些,就已经算很了不起;再者,从小就眼高手低,又好读书不求甚解的我,往往自以为懂得了一些道理,在日后漫长的实践当中,才发现懂的仅是皮毛,其实道理也有层次深浅,开始做,算是真正懂得的第一步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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